司法鉴定律师解答

轻微伤鉴定标准

轻微伤鉴定标准。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医学法医学理论和技术,我国轻微伤鉴定标准,规定了人体轻微损伤的评定原则、方法及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公检法司及院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时候使用。本标准适用于一切违反民法总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所造成的轻微损害。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者短暂的功能障碍,鉴定人应当由公安机关及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法医人员和经培训过的兼职法律人员担任。鉴定人进行鉴定的时候,有权了解有关案情,现场勘查情况和调离病历档案,有关部门要予以协助。

轻微伤鉴定标准

鉴定的时候,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并结合损伤的预后作出综合评定。行为上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做出评定,这个标准为轻微伤的下限上限与轻伤鉴定标准衔接,未达到本标准的行为不构成轻微伤。那么轻微伤对行为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涉及量刑的问题。但是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治安处罚,一般因应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