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解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书要怎么写

(1)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名称、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如果属单位、法人,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所在地址。代理律师应当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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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诉讼请求。主要是结合遭受犯罪行为侵害造成的物质损失范围和大小来提出具体的诉讼要求。书写诉讼请求时,要条理清楚,有法有据,不可随心所欲。

(3)基本事实和理由。在这一部分里,书写人要详细写明造成自己物质损失的原因,即详细的犯罪行为及其侵害过程与物质损失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对关键性的事实和情节,不得吝惜笔墨或者干脆略去。本部分是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的核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四条

原审人民法院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对原审被告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