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非法拘禁犯罪构成具备哪些

非法拘禁罪构成要件
1、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2、非法拘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3、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没有限制,既可以是守法公民,也可以是犯有错误或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无论是以暴力、胁迫方法拘禁他人,还是以欺诈方法拘禁他人,只要符合非法剥夺他人的身体自由的行为特征,均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犯罪构成具备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