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调解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法录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2.6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解处理:(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三)寻衅滋事的;(四)聚众斗殴的;(五)累犯;(六)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解处理:(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三)寻衅滋事的;(四)聚众斗殴的;(五)累犯;(六)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TAG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辩护 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