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法录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2.8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TAG标签:动植物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失职罪 检疫 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