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逮捕后通知家属

公安部门逮捕人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被逮捕人的羁押处所和羁押原因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通常情况下,无法通知的情形有:
1、无法查明或犯罪嫌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可以暂时不用告知。
2、犯罪嫌疑人无家属,无所在单位或家属以及所在单位在边远地区,交通不便,24小时以内难以通知到的,可以暂时不用通知,但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家属。
总之本着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尽力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逮捕后通知家属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三百四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侦查部门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对于无法通知的,在无法通知的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