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认定标准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实物、金钱、交通工具或其他手段,帮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犯罪。这里的资助,是指向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资金、通讯器材、交通工具或者其他物品。这里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是指刑法第102条规定的背叛国家罪、第103条规定的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4条规定的武装叛乱、暴乱罪、第105条规定的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认定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二条 背叛国家罪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