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有案不立纪检委如何追责 法录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2.5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具体方法是:一、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二、向检察机关申诉,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TAG标签:警察 纪检委 追责 刑事辩护 有案不立 刑事犯罪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