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 法录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3.2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TAG标签: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环境污染 犯罪 司法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