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自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立案标准

二、演职犯罪案件

(十九)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第四百一十条)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门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上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

2.十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