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客观方面是:
1、要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
2、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倘若没有能力执行的,比如本身自己就没有财产,这种就属于无法履行,而不是拒不执行。
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