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共同犯罪中止的成立要件有什么

共同犯罪中止的成立要件如下:
(一)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
(二)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意图。
(三)中止的客观性;
(四)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的犯罪结果,否则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没有发生任何犯罪结果,而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共同犯罪中止的成立要件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