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财物罪的标准 法录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2.3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2008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TAG标签:损坏 刑事辩护 财物罪 刑事犯罪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