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非法拘禁谅解书怎么写

一般刑事案件的谅解书内容上能够清楚简洁的写明出具谅解书的受害人或受害人的法定监护人身份、被谅解人的身份,双方因为什么事情出具谅解书以及谅解方是出于什么原因(一般多为主动赔偿损失、诚恳赔礼道歉等)对被谅解人予以谅解,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允许判缓刑的情况下),最好加上“受害人建议法院给予被谅解人缓刑处罚”或“受害人建议法院给予被谅解人从轻处罚”字样。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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