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犯罪中的共谋如何认定 法录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3.1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TAG标签:刑事辩护 认定 贪污 犯罪 共谋 刑事犯罪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