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刑事被害人有精神损害赔偿权吗

没有。受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不管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单纯的民事诉讼程序中,只要受害人的精神损失是犯罪行为造成的,其诉请的精神损害赔偿均无法获得司法救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没有审查,且以该证据作为定案根据的;
(二)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关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调查结论,提出抗诉、上诉的;
(三)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结束后才发现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申请人民法院排除非法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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