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上门寻仇构成寻衅滋事吗

上门寻仇构成寻衅滋事吗
律师解析:要根据具体所做出的行为来判断,如果只是吵架、殴打他人,则并不属于寻衅滋事的行为,所以不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构成犯罪的,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