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是什么 法录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2.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TAG标签:刑事辩护 办理 刑事案件 刑事犯罪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