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两高解释 法录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1.4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TAG标签:刑事辩护 挪用资金 两高 刑事犯罪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