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法录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2.1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TAG标签:谎报 安全事故 刑事犯罪辩护 不报 刑事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