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的财务怎么判 法录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1.8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一)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二)受雇参与赌场经营管理并分成的;(三)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四)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五)提供其他直接帮助的。 TAG标签:赌场 刑事犯罪辩护 财务 开设 刑事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