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和送养的区别 法录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1.7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拐卖妇女、儿童罪并未将父母排除在犯罪主体之外。有父母迫于生活困难,出于让子女有更好的生活环境考虑,将子女送养他人,并收取少量的“营养费”的,属民间送养,不构成拐卖儿童罪。法律依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TAG标签:刑事辩护 拐卖儿童 刑事犯罪辩护 送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