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买卖他人银行卡是什么罪

买卖他人银行卡犯罪的行为,应当准确理解刑法中的“非法持有”,可认定为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储蓄卡、银行卡属于“信用卡”。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根据《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账户。据此,出售信用卡更是不被允许,即使收购的是他人自愿出售的真实信用卡,由于出售行为的不合法,收购人无法取得合法持有依据,不影响“非法持有”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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