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由哪些构成

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由哪些构成
律师解析: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
3、侵害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由组织会道门蒙骗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致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