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定罪免处的条件是什么

定罪免处的意思是,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予以免除刑事处罚。我国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因此定罪免处的条件必须以下条件:
(一)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如果构不成犯罪就谈不上定罪免处的问题。
(二)犯罪情节轻微,这是定罪免处本质条件,行为人犯罪情节轻微,反映出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小,其本身的恶性小,可以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采取定罪免处,更能体现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刑事处罚原则。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定罪免处的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