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如何认定 法录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敲诈勒索罪是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TAG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敲诈勒索罪 刑事辩护 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