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最新追诉标准 法录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9.24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TAG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辩护 挪用资金 追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