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历年来的司法解释 法录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2.2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TAG标签:司法解释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历年来 寻衅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