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立案标准 法录帮 毒品辩护律师解答 1.7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的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2、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3、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5、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TAG标签:立案 吸毒 毒品辩护 刑事辩护 容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