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量刑处罚是什么?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量刑处罚是什么?
律师解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量刑处罚是:
一、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9条第二款
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