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怎么判刑?

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怎么判刑?
律师解析:(1)行为人伪造国家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三条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