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的 法录帮 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2.9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可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TAG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擅自 刑事辩护 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