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怎么量刑 法录帮 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2.7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TAG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销售 有害 量刑 刑事辩护 有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