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处罚是什么 法录帮 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2.9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量刑处罚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TAG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边境 越国 出入境 刑事辩护 处罚 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