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法解释见证人存在什么问题

刑事诉讼法解释见证人存在的问题:
1、初具雏形的强制见证模式弊端凸显。
2、见证人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3、见证人权利义务尚属法律空白。
4、违反见证程序证据的效力不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七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刑事诉讼法解释见证人存在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