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刑法从轻处罚的情形是什么

对于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的适用是要按照刑法规定的情形处理:

刑法从轻处罚的情形是什么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刑法第18条)。

2、未遂犯(刑法第23条)。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刑法第29条)。

4、自首(刑法第67条)。

5、立功(刑法第68条)。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第二十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被胁迫参与犯罪的;
  

(二)犯罪预备、中止的;   

(三)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四)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的;
  

(五)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过当构成犯罪的;   

(六)有自首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   

(七)其他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