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暂予监外执行疾病范围是什么

罪犯有下列严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属于适用监外执行的疾病范围:

暂予监外执行疾病范围是什么

一,严重传染病。

二,反复发作无飞行能力的各种精神病。

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四,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五,严重消化系统疾病。

六,各种急慢性肾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七,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

八,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合并重要脏器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人未见好转。

九,严重血液系统疾病。

十,严重脏器损伤及术后并发症已有严重功能障碍,经规规范治疗,人未见好转。

十一,各种严重骨关节疾病及损伤。

十二,五官伤病后出现严重功能障碍,经规规范治疗仍未见好转。

十三,周围血管疾病经规范治疗仍未见好转。或者有严重肌肉萎缩,如进展性脉管炎高位深静脉栓塞等。

十四,非临床治愈期的各种恶性肿瘤。

十五,暂时难以确定的性质的肿瘤。

十六,缔结组织疾病及其他风湿性疾病造成的两个以上脏器功能障碍,或单个脏器功能障碍时长期。

十七,寄生虫侵犯的脑干肺等重要器官或组织。

十八,职业病诊断机构诊确诊了一下职业病。

十九,年龄在65岁以上,同时患有两种以上疾病,其中一种病情必须接近上述一项或几项疾病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