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立功的量刑原则

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相对于一般立功表现而言,主要是指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如揭发一个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或者因提供了犯罪的重要线索,使一个重大犯罪案件得以侦破,对于多次立功的也应认为是重大立功表现。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在法定刑幅度以下判处刑罚,甚至可以免除刑罚。但是法院审理案件时需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被告人有没有立功表现,是一般立功还是重大立功表现,积极举证与检察机关对抗,进而获得法庭的认可。

立功的量刑原则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前款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