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介绍卖淫三次以上怎么判?

介绍卖淫三次以上怎么判?
律师解析:介绍卖淫三次以上的,构成我国刑法第359条规定的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甲介绍成年人乙卖淫5次,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