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执行判决失职罪怎么裁判 法录帮 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1.4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TAG标签:裁判 法院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判决 失职罪 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