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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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共同犯罪如何区分主从犯

职务侵占共同犯罪区分主从犯要应综合考虑各行为人在具体案件中分工、地位、作用、实际参与度等多方面综合认定:
首先,应当审查行为人是否是犯意提起者;
其次,考察各实行犯在案件中的具体分工、地位、作用。
《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职务侵占共同犯罪如何区分主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