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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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辩护协议的写法是什么

一、委托代理辩护协议的写法是什么?

委托代理辩护协议的写法是什么

个人委托辩护代理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提起诉讼;代为答辩;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查收集证据;代为出庭参加诉讼;代为调解;代为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委托人(签字):_____ 受委托人(签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哪些人不得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4)、(5)、(6)、(7)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委托代理书能够证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像这种委托书的写法其实也都特别的简单,除了委托书之外,在形成委托关系之后,可能律师还会进一步的跟当事人签订详细的法律服务合同。包括提供辩护期间的收费标准,都另行体现在其他的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