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诉讼/列表

人民检察院非法拘禁刑事抗诉书作用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非法拘禁刑事抗诉书作用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非法拘禁刑事抗诉书作用是什么

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职权。认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决确有错误,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予以纠正而提出抗诉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3款又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时必须制作抗诉书。按照诉讼种类的不同,可分为刑事诉讼中的抗诉书、民事诉讼中的抗诉书和行政诉讼中的抗诉书。其中刑事诉讼中的抗诉又分为二审程序抗诉书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书,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只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书。二审程序的抗诉书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抗诉书;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时制作的抗诉书。

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是按照法律程序提起公诉活动的继续。抗诉书通过法律文书的形式,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促使人民法院正确处理案件,严肃,公正执法,以确保审判机关准确适用法律,不错不漏,不枉不纵地惩罚犯罪。因此,制作抗诉书是一件十分严肃而又细致的工作,一定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按照刑事诉讼法和刑事检察文书样式的规定,认真制作,成文后对文字结构要精心推敲,认真核实,须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刑事诉讼书由首部正文及尾部三部分组成,只要写明,标题编号和原审被告人身份情况就可以。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时必须制作抗诉书如果个人不会写的,可以由他人进行代写,最后签字是当事人就可以,抗诉书也是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