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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院退回侦查的时间期限是多久?

检验院退回侦查的时间期限是多久?

一、检验院退回侦查的时间期限是多久?

检验院退回侦查的时间期限是一个月,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补充侦查时限一般是多久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第140条和第165条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关于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补充侦查的期限的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退回本院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期限、次数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3、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需要退回补充侦查的话,此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一般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同时对补充侦查的次数也是有限制的,通常是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4、补充侦查的实现一般是以二次为限的,之后补充侦查在移动检察院之后检察院在重新计算期限如果认为证据不足或者那么就可以做出不起诉的案件,但是补充侦查一般是一个月之内补充完毕的,一般如果遇到重大的案件或者是团伙逃窜的可以适当的延长。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之后,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处理,此后若是检察员发现公安机关提交上来的证据不足,或者是怀疑该犯罪主体还实施了其他的犯罪行为,此时是有可能会将案件再次退回去侦查的,对于此类退侦案件,检察院一般会要求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左右侦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