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诉讼/列表

提起刑事自诉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那些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一些需要经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等主动诉讼才会提起法院才会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相关证据的情节比较轻微的刑事案件以及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没有追究的一些刑事案件。提起刑事自诉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可以跳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程序,同时因为是属于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的自己提起,所以在案件审理上刑事自由度要高,允许调解,双方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并撤诉。

提起刑事自诉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就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在案件审理中最关键的就是当事人,在自诉案件当中要求有正确合适的案件自诉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要求是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权受到伤害或者是损失的被害人,被害人是自诉案件理所应当的自诉人。但是如果被害人已经死亡或者是因为损害丧失了行为能力的人,或者是属于行为能力受限、疾病等其他各种原因不能前去告诉的人,这样的情况下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是近亲属有权以被害人受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2、除了自诉案件的原告要明确之外,刑事诉讼的被告人也要具体明确,不能是某个模糊的描述或者是虚拟的人物,如果自诉人提起告诉的人经过法院的初步审查发现不明确,将会导致自诉不能成立。

3、提起自诉案件要说明提起自诉希望实现的目的,也就是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4、提起自诉案件必须该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条件内,不得超过自诉案件范围。

5、“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句话强调了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性,同样的,在自诉案件当中,提起刑事自诉必须要有证据提交,并且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所指控的被告人的案件情况。

6、想要提起刑事诉讼,法院有很多,但是并不是任何一个法院都可以。自诉案件审理的前提是该案件属于该法院的管辖范围。想要提起诉讼的刑事自诉人应当按照该案件的性质及犯罪情节等,依据《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级别管辖以及地域管辖的规定,相符合的法院提起诉讼。

想要对于某一案件提起刑事自诉的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在刑事诉讼状当中应该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等,阐明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自己的具体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TAG标签:刑事 自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