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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如何撤销

诈骗罪如何撤销
律师解答:符合法律规定情形可撤销案件律师解析: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以撤销案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应当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如达到立案标准的,不能撤销。
但是可以积极投案,取得谅解,退赃后作取保候审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撤销案件,只有侦查机关才能作出(包括检察院的侦查机关)。
检察院公诉机关只能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有时检察院会建议侦查部门撤案,但在理论界是有争议的。
还有一种例外情况就是,移送审判机关审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