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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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禁止刑讯逼供

为了避免冤假错案。刑事法治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果无意或有意地忽略以自由主义为基本价值内涵的刑事政策基本原则对功利主义的限制,将出于营救目的的刑讯逼供正当化、甚至合法化,不仅会严重侵犯少数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还意味着对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存在必要性的直接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为什么禁止刑讯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