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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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中的补充侦查有哪些?

侦查是公检机关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依法进行的专门的调查和强制性工作。侦查要及时要全面,是公诉案件的必经程序。侦查终结要提交如果发现了材料中有如案件材料不齐全等情况,就要对于原有侦查工作中的不足或薄弱的部分进行补充侦查。

刑事诉讼法中的补充侦查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的补充侦查有哪些?

补充侦查分为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三种。

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是检察院没有批准公安机关所做出的提请批捕案件,如果需要补侦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发现有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遗漏等情况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合议庭在庭审期间发现了被告人可能有法定减轻量刑的情节而检察院没有移送相关材料的应当通知检察院移送,被告人如果提出了新的立功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并不是每一个案件都会发生被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而退回补充侦查案件被退回的次数也是有限制的最多也不能超过两次,审查起诉和庭审的补充侦查完毕以后的期限是要重新计算的。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的法院还可以延期审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