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条件是什么 法录帮 刑事诉讼 3.0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TAG标签: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法 中止 审理 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