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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处罚程序的步骤有哪些

简易处罚程序的步骤有哪些

一、简易处罚程序的步骤有哪些

1、着装,并出示执法证件;

2、当场调查违法事实,作出笔录,悼念必要的证据;

3、当场作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进行申辩的,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复核,并记入笔录;

4、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处罚决定书》经执法人员签名后当场交付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5、执法人员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必备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就是说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有违法事实存在,且确实为当事人所为。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要知道在我国行政处罚有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之分,如果你正遭遇某件事,不清楚行政处罚的划分,可以认真阅读上面的文字,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判断。总而言之,做一个执法守法的好公民是我们都应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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